众位缘主,大家好,我是钱婆婆。
今天故事的主人公其实是个女人,但以她的丈夫视角来写的话故事可能更有悬念一些。
上世纪很多地区的人结婚不一定办结婚证,毕竟受教育程度不高,潜意识里都认为两人只要摆了酒席,有个能安稳过日子的家就是夫妻了,至于那个证反而其次,除非孩子上学之类必须出具证明的时候才会补办,有不少老夫老妻都是后来补办的,这点和现在有很大不同。
早年间我刚进城没几年,当时住在一个城中村,有一天在村口看到一个男人,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寻妻》,这个男人跟过往的路人打听,问有没有见过他的妻子,然后将手里的照片展示给路人看。
我走过去时那个男人拉住了我,我看了他手上的照片一眼,上面的女人似乎有点眼熟,再一细瞧果然是见过的人。
“你妻子姓什么?”我不动神色的问他。
“她姓乔,是某县某镇人,进城打工有三年时间了,今年忽然联系不到,她家也没有消息,像是失踪了一样,我才专程进城找问。”男人神色很焦急,说的话也不像是假的,但我却不知该如何回答他,因为这件事有许多说不清的地方。
这个姓乔的女人在年前找过我,随行的还有另一个男人,她找我自然是算命的,至于那个男人据说是她的丈夫,我可以肯定那个男人和如今站在我身边寻妻的男人不是同一人,那么到底谁才是乔姓女士的丈夫呢?
当时我给乔女士分析了八字,时间应该在98年戊寅,年支寅木为喜用,所以乔女士的财运不错,但由于流年干支与日主天合地合俗称“鸳鸯合”,且是官星与日柱合,官星代表广义上的男人,一般来说未婚男女这种情况多主成婚之喜,但已婚男女遇鸳鸯合则主外遇,所以我对她的印象很深刻。
我当时抬头看了看乔女士跟她的“丈夫”,问她:“你俩结婚了还是打算结婚?”
乔女士从包包里掏出崭新的结婚证打开给我看,上面确实是两人的照片,日期还是同年,证明结婚没多久,所以这个鸳鸯合看来说的就是两人的婚礼,我便没有提外遇的说法,只简单的分析了财运,乔女士和丈夫满意的离开了。
这便是我遇见乔女士的全过程。
然而如今这个脖子上挂着寻人牌子的男人又自称乔女士的丈夫,言语真切,感情充沛,难道乔女士有孪生姊妹不成?
男人摇了摇头,他说乔女士只有一个弟弟,如今在老家务农,除此之外并无姐妹。也就是说这个男人也是同一个乔女士的丈夫?乔女士出现了两个丈夫?
“你跟我来,找个地方好好谈谈。”我带着他回了我的住处,有些事情必须搞清楚。
之后我跟他讲述了我见到乔女士的事,然后让他说说他和乔女士是两口子又是怎么回事,因为当时乔女士拿出的那本结婚证不像假的,一方有证,一方有感情,我一时分辨不了了,只能先听这边的故事。
该男人姓李,和乔女士同镇,两人在五年前结婚,属于包办婚姻,就是双方父母点头,两人在结婚之前并无多少感情的那种。
结婚时李先生大办宴席,请了好些客人参加婚宴,至于结婚证之类的没有登记办理,婚礼办了,两人住一起过日子了,难道还不是夫妻?世上哪有这门子道理?农村大多数人都这样认为,所以也没人说起结婚证的事。
婚后一年乔女士为丈夫生下了一个女儿,再一年也就是三年前乔女士跟着镇子上的人进城打工,期间并无任何异常,偶尔给家里寄信,过年回家也没表现出任何情绪,照顾丈夫,疼爱女儿,是一个合格的妻子。
然而就在去年过年时乔女士情绪变了,对家里各种不满意,和丈夫吵了好几次架,年后就回了娘家,过完元宵节进城继续打工,这一去便再也没了消息。
李先生在家越想越不对,去了乔女士娘家找人,娘家人只知道乔女士打工去了,但如今在什么地方他们也不清楚,只能再等等消息,可根本就没消息。
李先生带着乔女士之前在城里的住址来寻人,毕竟乔女士早先跟着同镇子的人进的城,但镇子上的人不知道如今的乔女士在哪里,只知道她前两年住在城中村这一带,李先生便在这边打听乔女士的下落,却没有任何蛛丝马迹,不得已之下才想到了挂牌子寻人的法子。
听完李先生的话后我一时无法言语,其实整个事件的过程我差不多捋清楚了,乔女士在老家结婚了,外出打工时遇到了另一个男人,转头跟着这个男人跑了,连家里的女儿都不顾。
再想想我当时分析她的八字,“鸳鸯合”这个现象或许正是她外遇之兆,所以那一年她跟另一个丈夫办了结婚证,回家过年时跟老家丈夫和家人各种矛盾,借此溜之大吉,过自己的小日子去了。
“唉!”我默默的叹了一口气,外遇不算什么稀奇事,但跟丈夫女儿不打招呼就消失的倒是头一次见,这李先生也是个苦命人呐。
“你怎么不报警?”我问李先生。
“老家的时候就报了,他们说这种情况还构不成失踪,寻人力度不大,至于进了城我也报了,到现在还没消息,加上钱要紧巴巴的花,我只能自己亲自出来找人了。”李先生埋着头,看不出太多表情,想来也很沉重。
“这事我也帮不到你多少,缺钱的话可以来这里找我。”我递给李先生薄薄的一沓钱,当时我也出来没多久,身上没几个钱。
李先生没接,谢过我的好意就走了,继续他的寻妻之行。
一周后派出所那边有了消息,乔女士在隔壁市找到了,跟自己的丈夫正在旅游呢,小日子过得很滋润。
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是离婚的事了,还可能牵扯到重婚罪之类法律上的东西,具体问题需要法律专业人士去解决,而乔女士坚持称自己有结婚证,自然不会跟着李先生回农村过日子,于是乎这事闹到了法院了。
后来的具体情节不好说,乔女士跟李先生虽然没证却生活了五年,还有一个女儿,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当时的大环境下任谁看来他们都是夫妻。可乔女士的结婚证只有一个,上面的人不是李先生,这也是事实,是有法律效益的。
据说法院当时也很为难,没有按重婚判,但李先生跟乔女士却签了协议书,所以归根结底这是一起类似离婚的案子而已,具体法律关系,咱不懂,在此不作评论。
后来我问李先生有什么打算,他说回老家养孩子种地。
“我要的只是个说法和交代,她不打招呼就跟人走了,还办了结婚证,这符合道德人伦吗?”李先生笑着问我,笑容很难看。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能摇了摇头,的确不符合道德。
“罢了罢了,她给了我们一个交代,赔了些钱,如今的她也不在乎这点钱,即使我再不甘也没办法了,就这样了,当双方都满意了。”李先生说完就走了,隔天买了回家的车票。
乔女士确实不在乎那一点钱,因为她结婚证上的丈夫还算有钱,正因为乔女士迷恋上了这种生活才不愿意再跟着李先生在老家过苦哈哈的日子,才有了“私奔”的事,或许这算不上私奔,但我找不到合适的词来概括。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追求,如果抛开道德观念来说乔女士追求富足的日子并没有错,只是人生在这个社会里必然要受道德人情等多方面的影响,想法也会有所偏袒。我没再见过乔女士……不敢要求太多,但愿她还记得自己还有个女儿就好。
至于李先生,我也没再见过他,只能祈祷他的日子过的轻松一些,早点走出这件事的阴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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